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  (http://www.bjlaw.org/bbs/index.asp)
--  法律人  (http://www.bjlaw.org/bbs/list.asp?boardid=5)
----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治公权不治百姓才叫法治  (http://www.bjlaw.org/bbs/dispbbs.asp?boardid=5&id=1217)

--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0-3-9 17:58:10
--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治公权不治百姓才叫法治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治公权不治百姓才叫法治
2010年03月09日 09:18:42  来源:法制日报
“实际上,法治不是治老百姓,法治是治公权力。也就是说,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这才叫法治状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的这席话,赢得了央视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现场的热烈掌声。

    孙谦说,在实现法治的进程中,最紧要的是保证依法行政。“行政权受到约束,受到规制,这是法治最基本的东西。”在节目现场,孙谦同时回应了两会上备受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

  诉行政违法无适格主体检察机关应该发挥作用

    “很多案件没有法律规定的适格的起诉主体,致使一些行政违法行为没有受到行政法律的追究。”孙谦说,在一些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土地、强制拆迁等行为中,很多时候政府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却没有合适的人来起诉。“所以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构,应该发挥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这应当是法治的一个方向。”

    彻底解决刑讯逼供顽症制度技术律师缺一不可

    当被问及怎样解决刑讯逼供这个顽症时,孙谦表示,要从“制度、技术、律师作用”三方面加以努力。

    孙谦说,刑讯逼供问题的关键是要有有效预防的渠道,有必要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把监督制度化。

    最高检从2006年提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必须认真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孙谦表示,要通过细化规定、强化技术手段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审讯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力度。“对侦查讯问的场所必须有严格规定,你只能在某一地方讯问,而这个地方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是自动的。”

    孙谦认为,充分发挥律师作用是法治进步的一个标志,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减少甚至避免刑讯逼供非常有价值。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