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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0-8-10 15:28:36
--  法官当用好“五面镜”
法官当用好“五面镜”
2010-8-10来源:人民法院报
  □ 冯念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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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太宗李世民有一句名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人民法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执法者形象,影响着司法的权威性。法官在审判中要用好望远镜、显微镜、放大镜、反光镜和多棱镜等“五面镜”,切实树立起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常用“望远镜”扩视野。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隅。新事物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新法令和新法规不断展现,要求法官有长远眼光、战略思维,常用“望远镜”来登高望远,开阔自己的视野。积极探索审判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新技能,把握时代的脉搏,培养“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敏锐性和预见性,做到“先知先觉”、见微知著、举一反三。

  多用“显微镜”查细节。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同样,做好审判工作更要细致、细致、再细致,细节决定成败。不论是立案、审理、执行的大事、后勤装备的实事,还是接打电话、校对文稿的琐事,都事关领导和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审判工作上,要克服见怪不怪和差不多就行的思想,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注重细节末梢,重视犄角旮旯,让每一个疏漏都在“显微镜”下无所遁形。

  重用“反光镜”找差距。哲人说,聪明者用别人的教训警示自己,愚笨者用自己的教训警醒别人。广大法官要重用“反光镜”,经常“回头看”,寻找和别人的差距,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时刻将“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的要求牢记心中,以客观的眼光看待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法官要多向先进典型看齐,多拿自己跟先进典型作比较。

  善用“放大镜”论危害。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从政治的高度、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把自身存在的问题摆到“放大镜”底下来观察,放到法律法规和党章的规定中来对照,充分认识自身存在问题给党的事业和形象所带来的危害,从而及时主动加以改正。

  勤用“多棱镜”找根源。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作为法官,应该经常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党性的原则和法官的标准来对照检查自身问题,要勤用“多棱镜”,从多种角度、多个方位查找深层次原因,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惟其如此,才能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从而少犯错误,不走弯路,确保我们的审判事业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考验。

  (作者单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