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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0-8-27 15:14:05
--  务必重视民意表达的健康引导
务必重视民意表达的健康引导
2010-8-27 来源:人民法院报
骆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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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民主法制的健全,社会公众的意见诉求表达已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和媒体自由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变得更加顺畅,健康的民意表达已成为促进社会管理民主化的重要推动力量。与此同时,借助公众传媒主张不合理诉求、滥用言论自由散布不客观评论、利用个案处理宣泄不理性情绪的现象,也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觉和广泛重视,因此,社会管理者务必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担负起认真对待和正确引导民意表达的重要职责使命。

  首先,规范公权力运行是确保健康民意的根本。不可否认,从社会公众民意表达的内容分析,绝大多数是缘于对公权力的运行有这样或那样的意见看法。在法治社会,无论是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使用,还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事务管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社会公众无疑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但是,由于部分社会管理者未能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做不到恪尽职守、克己奉公,容易使公权力的服从、服务属性造成失衡,往往偏重于被管理者的服从而忽视了管理者的服务,同时,如果公权力不在阳光下运行,缺乏必要的社会支持和社会监督,就极易滋生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进而损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只有规范公权力运行,自觉把公权力运行纳入法制的轨道,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切实维护,社会管理才能得到广泛信任拥护,民意表达才能走向健康。

  其次,畅通表达渠道是引导健康民意的前提。当下,常常发生社会公众对同一事件或相同问题的意见表达呈多样性、对立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这其中有因个体认知能力水平不同的原因,也有民意表达渠道不畅的问题。如果合法正当的表达渠道发生梗阻,社会公众就不得不寻求非正当甚至非法的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从而萌生对管理者的怨恨和不满情绪。而且,一些本来比较容易化解的社会矛盾纠纷因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变得积重难返,加之被内外一些别有用心势力的利用影响,会造成社会成员对个案的意见转化为对社会的仇视敌视。正确的选择是,必须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对待社会公众的一切合理和不合理的意见建议,做到敢于直面社会矛盾、勤于了解社会关注、善于引导社会舆论。

  再次,坚持依法有序表达是形成健康民意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日益多元化,社会公众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思想意识、文化生活也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利益分配的不够公平,更容易使部分社会公众失却心理平衡,进而由具体事由引发对社会的思想对抗和借机滋事。如果部分人的非理性意见表达得不到管理者的足够重视和正确引导,就极易发展成为一股杂糅了多元主义、草根民主、民间权威等思想在内的“反叛性”非主流思潮,从而危及经济社会和民主政治科学发展的基础。因此,在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社会成员依法表达意见的同时,必须坚决反对和严厉打击任何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促进民意表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最后,社会呼应回归理性是确立健康民意的保证。理性的社会思潮需要依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思想基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精神力量。然而,由于社会管理的不够成熟和社会约束的相对滞后,导致某些明显带有私利性的道德评价经由媒介舆论传播渗透到社会公共领域,使置身于“局外”的部分社会公众对个别人的偏激言行要么消极盲从要么积极恶搞,非理性的社会呼应久而久之便演变成人们对公共道德的信仰危机。因此,社会失范和信仰缺失严重阻碍了人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中的知行合一,必须切实把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对社会公众意见表达和公共媒体舆论以必要的引导管制,从而使民意表达真正地回归理性。

  (作者系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院长)